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辟谣:洛阳警方打掉一大型电销POS机网络诈骗窝点?


近日,支付圈内不少代理商都在转发一则洛阳警方打掉一大型电销POS机网络诈骗窝点,并且抓获嫌疑人48人的视频。后经过小编多方查验,发现该视频系虚假采编,原视频如下:
该视频显示洛阳警方打掉的是一大型刷单类电信诈骗犯罪窝点,而后经某支付同行修改成上述虚假新闻发布。因此,作为支付行业的从业者,我们虽然痛恨电销,但也要尊重实时,不造谣传谣。
那么,这些造谣传谣究竟怎样处罚呢?小编来给大家普及一下:

1.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 第二十五条

在网络上造谣、传谣,散布虚假信息属于治安管理处罚法调整范围。
有下列行为之一的,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,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;情节较轻的,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:
(一)散布谣言,谎报险情、疫情、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;
(二)投放虚假的爆炸性、毒害性、放射性、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;

(三)扬言实施放火、爆炸、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。

2.《刑法》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 第二款 【编造、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】

编造虚假的险情、疫情、灾情、警情,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,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,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,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;造成严重后果的,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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